本报讯 (记者杨敬科 王云)近两年来,甘肃省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以中医科建设和“西学中”活动等为切入点,目前全省绝大多数综合医院都建有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中药房,按要求设置了中医床位,受到了患者的欢迎和好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来发文向全国介绍了该省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为了稳步推进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甘肃省卫生厅决定先行试点,去年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等省级医院与张掖市、平凉市和辖区各县(区)人民医院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试点单位。试点中在加强中医科建设的同时,注意考核西医科室应用中医药的情况(中药消耗量,中医针灸、理疗、康复人次)、“西学中”人数、中医药宣传普及等指标,特别是要开展西医脱产学习中医的试点。
在进行试点建设的同时,甘肃省卫生厅要求各地执行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标准。全省县以上综合医院按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做到门诊有中医科、中药房,住院部有中医病床,中医床位数要达到医院总床位数的5%以上。配备开展临床工作必需的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人员等相关条件,以满足开展中医药工作的需要。同时,下大力气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通过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和“西学中”活动,培养了一支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队伍,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此外,甘肃注重加强监管,强化考核,保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可持续发展。一方面,细化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建立评价考核的指标系统,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在西医科室的考核中突出中医药的内容,医院各临床科室要与中医临床科室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利用会诊、转诊等形式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使患者在综合医院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能够享受到中医药服务,促进医院中西医协调发展。如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已开展了每位住院患者都有西、中医两种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法服务。另一方面,加强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将开设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提供中医药服务等指标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达不到要求者,实行一票否决。目前甘肃省人大正在开展《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之一为综合医院是否实行了对西医科室的中医考核指标。